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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核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 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

日期:2024-05-16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5月2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567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修正核釋「罕見疾病醫療照護費用補助辦法」第3條第1項第3款所稱「確診疑似罕見疾病之檢驗費用」之「罕見疾病國內確診檢驗項目及費用」,並自113年4月29日生效,請查照並轉知所屬會員。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113年4月29日衛授國字第1130461272A號函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