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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調整「健保卡資料格式2.0作業說明」上線作業流程及上線後暫緩「健保卡上傳率輔導作業」事宜,並放寬獎勵認定

日期:2023-12-26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12月25日全醫聯字第1120001601號函。

主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調整「健保卡資料格式2.0作業說明」上線作業流程及上線後暫緩「健保卡上傳率輔導作業」事宜,並放寬獎勵認定,詳如說明,請轉知會員,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12月14日健保醫字第1120664262A號函(如附件一)及12月20日健保醫字第1120665364A號函(如附件二)辦理。
 
二、現行健保卡2.0上線作業流程如下:
(一)符合改版資格(H1):為避免影響該署規範健保卡資料上傳率需≧90%,「健保卡2.0預檢比對健保卡1.0統計」須為近7日就醫資料上傳比對100%(四捨五入)。
(二)採申請制(H2、H3):符合上述(H1)條件後,須由院所申請「IC-健保卡資料上傳格式2.0作業」試辦計畫(H2)(下稱試辦計畫),核定同意後,方正式改版「健保卡2.0。
 
三、為簡化健保卡2.0上線作業流程,爰調整上述現行流程,當符合改版資格(H1),得省略「申請試辦計畫(H2)」步驟,直接改版(得不採申請制),亦可維持原作業方式辦理。
 
四、為減少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上線後,可能導致每月輔導統計指標不符疑慮,爰健保卡2.0上線後六個月內(上線當月及次月起6個月),暫緩執行每月「健保卡上傳率輔導作業」。暫緩期間以112年12月份上線為例,上線當月(112年12月)及次月起6個月(113年1月至6月)。
 
五、考量特約醫事服務機構之基層單位資訊廠商服務家數眾多,除上述得省略步驟外,另增加放寬符合上述獎勵認定如下:至 112年12月31日(含)前,有上傳健保卡2.0預檢成功(任一件)且申請試辦計畫(H2),並於113年1月31日(含)前完成健保卡2.0改版作業(H1及H)亦符旨揭獎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