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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療院所 因應 COVID-19(武漢肺炎 )分流就醫及轉診建議

日期:2020-12-15

 

 一、轉知【指揮中心醫療應變訊息-健保署】2020.12.9

 
二、健保署配合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整體防疫措施,自109年10月29日起,於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患者於10日內曾開立流感抗病毒藥劑」提示文字(目前僅提供公費流感抗病毒藥劑資料),供醫師看診時參考。如發現患者症狀未改善,應評估COVID-19感染之可能,加強通報採檢。
 
三、患者如有「發燒或有呼吸道症狀、嗅覺、味覺異常或不明原因之腹瀉」等症狀,請注意:如符合「發病前14日內有國外旅遊史」,或其他通報條件,應進行法定傳染病通報採檢!不符合上述條件,醫師仍認為需進行SARS-CoV-2檢驗,請進行社區監測通報採檢!(如需轉診採檢,請開立電子轉診單並通知當地衛生局)。
 
四、轉知【指揮中心醫療應變組訊息-疾管署】2020.12.09
為建置COVID-19(武漢肺炎)社區採檢網絡,加強醫療院所分流分艙及感染管制,落實適當病人安置,指揮中心訂有「醫療院所因應COVID-19(武漢肺炎)分流就醫及轉診建議」;納入採檢網絡之醫療院所,負有社區監測及接受基層院所建議採檢診轉個案之公共衛生及防疫任務,並遵循COVID-19採檢網絡建置作業規範。現階段全國指定社區採檢院所共計161 家,重度收治醫院共計53家。更新之指定院所名單已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醫療照護機構感染管制相關指引項下,供各界參考依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