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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2-05-20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5月6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163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以下說明。

 三、111年4月20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103297號函知有關臺灣山源股份有限公司「舒耳爽耳用滴劑(衛署藥製字第048220號)」藥品部分批號回收一案,批號2008011、2102011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回收。

 四、111年4月20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349號公告異動含urokinase成分藥品共2品項之支付價格。

 五、111年4月26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436號函知有關111年5月份全民健康保險藥品價格之異動情形,詳如藥品價格明細表(計14項),前揭明細表已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藥品/健保藥品品項查詢/健保用藥品項。

 六、111年4月27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3494號公告暫予支付Chenodexycholic acid 250mg膠囊劑暨其藥品給付規定。

 七、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