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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

日期:2022-04-22

 

 一、依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4月20日全醫聯字第1110001093號。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訂「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規定,及其健保用藥異動情形,詳如以下說明。

 三、111年4月11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102540號函知有關永吉製藥股份有限公司「”永吉”助胃康錠(衛署藥製字第003773號)」藥品部分批號回收一案,批號SWT-2012~SWT-2031共20批經主管機關認定係屬第二級回收。

 四、111年4月11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3820號公告修訂含adalimumab成分(如Humira)藥品給付規定。

 五、111年4月12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248號公告修訂含anidulafungin成分藥品(如Eraxis)之藥品給付規定。

 六、111年4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3471號公告暫予支付含decitabine成分藥品Dacogen powder for concentrate for solution for infusion 50mg、Demylocan lyophilized powder for injection 50mg暨其藥品給付規定,修訂含azacitidine成分藥品(如Vidaza)之給付規定。

 七、111年4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53719號公告新增含ribavirin成分膠囊劑Ribarin capsules等1品項藥品為不可替代特殊藥品及支付價格異動。

 八、111年4月15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0271號公告修訂含cyclosporin成分藥品(如Sandimmun)給付規定。

 九、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