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COVID-19疫苗接種處置費與獎勵費及確診個案相關醫療照護服務費用一案進行說明
日期:2023-07-14
主旨: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針對COVID-19疫苗接種處置費與獎勵費及確診個案相關醫療照護服務費用一案進行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7月6日疾管防字第1120038701號函辦理。
二、COVID-19疫苗之接種處置費與獎勵費,係依據合約院所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之接種資料,經以核付邏輯篩選剔除異常資料(如接種年齡、接種間隔不符規定等)並核算費用後,由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代疾管署撥付費用。
三、查合約院所上傳NIIS之資料筆數與處置費及獎勵費核付筆數如有較大落差,主要係以下3種情形:
(一)接種資料如於接種次月上傳NIIS(如3月份接種,4月份上傳),處置費與獎勵費係納入次月之費用核付。倘上傳NIIS日期延遲至接種日次2個月以後(如3月份接種,5月份上傳),則不予核付。
(二)為正確釐清停權期間符於核付條件筆數,110年3月至112年1月間經衛生局停權之合約院所,其停權當月之處置費及獎勵費均先予暫緩給付。疾管署已完成補付金額之核算,將併112年3月份之處置費及獎勵費補付該等院所。
(三)有關外來人口因值內政部移民署換發新版統一證號時期,部分人士因證號對應不到或COVID-19疫苗各劑次接種資料分散於新、舊證號,致該等接種劑次異常資料暫緩給付。疾管署刻就移民署提供資訊檔與NIIS之外來人口資料進行比對整併歸戶,將一次性核算補付該族群之處置費及獎勵費。
四、另如非上述情形,通常係因上傳之接種資料異常未能匯入NIIS所致,爰請合約院所於每日上傳接種資料前,應先行檢視確認各項欄位資料之正確性,再執行上傳作業,另針對未成功上傳的資料,亦應儘速查找錯誤並完成修正上傳。基於目前處置費之核付比率已逾99%,考量接種資料巨量且龐雜,將優先就上述案件執行補付,不另提供核付清冊。
五、另有關春節期間(本年1月20日至29日)加成給付COVID-19確診個案相關醫療照護服務,係請健保署核算相關費用代為撥付,預計該署將於近日辦理費用撥付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