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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VID-19 (武漢疫情)相關資訊
請各醫療院所確實於「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領用情形
日期:2022-06-01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1年6月1日中市衛疾字第1110068057號函。
二、為落實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管理,請各醫療院所確實於「智慧防疫物資管理資訊系統(SMIS)」登錄藥品移撥及
領用情形。
三、為提升民眾取得口服抗病毒藥物可近性,指揮中心於本
方政府衛生局自行規劃轄區院所配置點,調撥藥品至轄區
由核心藥局調撥藥品至衛星藥局及分區藥局,諒達。
四、為確實掌握藥品管理與收支結存情形,各COVID-19口服抗病毒藥物配賦點與存放點應指派專責人員負責,並應具有
SMIS帳號,倘有藥物庫存異動(含點驗、主動移撥、調撥申請、領用、耗用等)情形時,於24小時內至SMIS之「防
疫藥品器材」子系統登錄異動情形,以利藥物庫存管理及
五、有意願存放藥品之診所請向本局或轄區衛生所提出,衛生局將更新名冊並提供疾管署,持續更新Paxlovid藥品配置之診所清單,俾利匯入SMIS,院所方可進行帳號申請或權限變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