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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費COVID-19抗病毒藥劑VEKLURY®領用方案(第8次修訂)」

日期:2022-06-10

 

主旨:檢送修訂之「公費COVID-19抗病毒藥劑VEKLURY®領用方案(第8次修訂)」,請惠予轉知貴單位所屬工作人員/會員知悉,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下稱疾管署)111年6月6日疾管防字第1110200509號函辦理。
二、因應近期國內陸續發生兒童COVID-19個案併發急性腦炎,且病程變化迅速,演變為重症或死亡。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與兒科相關醫學會專家合作,訂定「兒童COVID-19併發急性腦炎臨床治療暫行指引」(111.5.21版),建議對於是類兒童個案,經醫師向個案家屬詳細說明治療原因及可能發生之不良反應與危險並於取得其同意後,可給予瑞德西韋治療,爰旨揭方案內容配合修訂重點如下:
(一)於適用條件納入兒童腦炎患者,使用療程同為5天,並依據最新版「新型冠狀病毒SARS-CoV-2 感染臨床處置指引(第十九版)」內容,修訂重症風險因子。
(二)定義兒童使用劑量為「體重滿3公斤,但未滿40公斤的兒童:第 1 天 IV 注射 5毫克/公斤,第 2 天起,每天一次 IV 注射 2.5 毫克/公斤」。
三、考量旨揭藥物自109年取得暫時性國內藥物上市許可迄今,臨床醫師已了解適用條件並累積使用經驗,本次修訂取消須經疾管署防疫醫師同意後予以核發及使用之相關規定,惟增列「如有特殊情形(如嚴重免疫不全等)需延長用藥期間,需先諮詢傳染病防治醫療網網區指揮官」之規定,以加速藥物領用並掌握特殊個案使用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