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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照護COVID-19確診者之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及領用流程

日期:2022-05-17

 

主旨:居家照護COVID-19確診者之口服抗病毒藥物開立及領用流程,詳細說明請至本會網站查詢,以下節錄重點供參。

說明:

一、Paxlovid經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諮詢專家評估其療效及安全性、使用的風險效益,並考量國內緊急公共衛生需求,同意依據藥事法第48條之2規定,核准其專案輸入。

二、目前此款口服抗病毒藥物尚未取得我國藥物上市許可,係因應緊急公共衛生情事之需要,專案核予EUA以提供病人使用,故使用此款藥物後發生之不良反應導致死亡、障礙或嚴重疾病時,不適用藥害救濟。使用前需謹慎評估用藥之安全及必要性,並充分告知病人。

三、有關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之處方箋開立及藥品領用流程說明如下:

()處方箋開立及釋出:

1、經醫師評估符合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適應症,確認個案用藥紀錄、潛在藥物交互作用等資訊,並於充分告知治療效益與風險,且取得病人(或其代理人)同意後,開立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箋。如以遠距方式其同意得以簡訊回覆、錄影、錄音等任何形式取得,不限定為紙本同意書。

2、若當次診療需同時開立其他藥物,為避免影響民眾之Paxlovid領藥途徑,請醫師須將口服抗病毒藥物與其他藥物分別開立處方箋。

3、非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存放地點之醫療機構,可釋出處方箋由確診者親友代領或經由衛生福利部委託之「健康益友」APP遠距醫療平台看診開立及釋出電子處方箋。

()領用流程:

1、查目前全國計有57家核心藥局及188家醫院存有公費Paxlovid口服抗病毒藥物(附件),名單將隨藥物配送狀況陸續更新。

2、存放口服抗病毒藥物醫院所開立之處方箋,循院內流程給藥。

3、持釋出口服抗病毒藥品處方箋之確診者,可透過下列方式領取:

()病人或其親友必須先以電話連絡縣市核心藥局(可至藥師公會全聯會官網「藥師調劑諮詢送藥到府藥局地圖」查詢),與藥師確認相關資訊(含處方內容、領藥時間、領藥藥局等),由親友代持處方箋前往領藥。若為「健康益友」APP開立之電子處方箋,另可約定以送藥到府方式領取。

()由親友代持口服抗病毒藥物處方箋,就近前往存放藥物之醫院領取;惟請民眾應先以電話聯繫醫院,確認服務時段及領取流程等資訊後再行前往。

四、為避免病人重複用藥並及時提供關懷團隊病人使用抗病毒藥物資訊,請醫師於開立處方箋後24小時內及接獲釋出處方箋之社區或醫院藥局於給藥後24小時內,比照現行處方藥品資料上傳方式,將健保卡就醫資料上傳,Paxlovid之藥品(項目)代碼為「XCOVID0001」。

五、512日再次修定考量目前尚無Paxlovid用於孕婦之臨床資料,若臨床醫師經評估個別感染孕婦後研判使用之效益大於風險,經充分告知且病人同意下可使用,爰配合修正旨揭方案之Paxlovid適用條件、注意事項及相關附件。另,因藥物安全性考量,Molnupiravir仍不建議用於懷孕婦女。

六、(一)健保醫療資訊雲端查詢系統新增COVID-19治療口服抗病毒Paxlovid藥物交互作用主動提示,請善加利用並注意病人用藥安全(二)疾病管制署口服抗病毒藥物連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