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COVID-19 (武漢疫情)相關資訊

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111.5.9

日期:2022-05-11

 

 COVID-19篩檢資料上傳(健保局網站)

新版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CDC網站)

主旨:因應COVID-9本土疫情持續擴大,為維持公衛防疫量能,本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病例定義,請查照。

說明:

一、鑒於近期本土疫情急遽升溫,為維持國內病例監測及防疫採檢量能,本中心詢專家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如附件1),重點如下:

()流行病學條件

1、修訂條件()為「有國外旅遊史或居住史。」。

2、修訂條件()為「曾經與極可能病例或確定病例有密切接觸,括在無適當防護下提供照護、相處、或有呼吸道分泌物、體液之直接接觸。」。

3除條件「()有群聚現象」。

()檢驗條件:增條件「()家用新型冠狀病毒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醫事人員確認。」

()確定病例條件:除符合檢驗條件()(),增列1條件「居家隔離及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期間符合檢驗條件()。」

二、有關居家隔離、自主防疫及居家檢疫對象快篩性之評估確認及通報流程(附件2)說明如下:

()對象:居家隔離對象於3天居家隔離及4天自主防疫,或居家檢疫對象於7天檢疫期間,使用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結果陽性。

()評估確認方式:前揭對象快篩結果陽性,應留在家中不可外出,並透過遠距門診醫療,請遠距/視訊診療醫師協助評估確認快篩陽性結果。

()通報:個案及醫師對評估陽性結果如達成共識,則由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進行通報,並由系統自動研判為確診。

()評估費用支付:遠距門診醫療醫師協助進行評估確認及通報,擬支付「快篩性評估及通報費」每案500元,申報代碼E5207CCOVID-19居家隔離/檢疫及自主防疫快篩陽性評估及通報費」,比照健保署代辦「COVID-19確診個案居家照護之相關醫療照護費用」申報、核付及健保卡上傳作業定辦理,並納入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隔離治療費用給付項目。

()個案處置:快篩結果陽性且經醫師確認及通報後判為確診,并透過系統或紙本開立「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指定處所隔離通知書」後,由貴局依確診個案分流收治原則,安排個案於住家居家照護或其他指定處所進行隔離或隔離治療。

三、前揭居家隔離/檢疫對象於隔離/自主防疫/檢疫期間,自行以家用抗原快篩試劑檢測陽性,並經遠距診療醫師評估確認後,請透過健保IC卡上傳陽性結果自動通報或由該評估確認醫師所屬醫事機構於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通報時檢資料」項下,勾選抗原快篩結果為「陽性(+)positive」,並於「檢驗單位名稱」欄位,填寫「居隔居檢家用」,以利系統研判。(如附件34)

四、「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指引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 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