指揮中心規劃依疫情規模階段式啟動健保陽性自動通報及通報資料簡化等各項調節措施
日期:2022-05-04
主旨:為緩解COVID-19大規模疫情期間通報工作負荷,請各醫療院所依說明段配合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111年4月15日肺中指字第1113500124號函辦理。
二、因應疫情升溫致通報負荷增加,為加速及減輕COVID-19傳染病通報作業,指揮中心規劃依疫情規模階段式啟動健保陽性自動通報及通報資料簡化等各項調節措施,請各醫療院所配合辦理,俾利於時效內完成通報作業。
三、單日COVID-19確定病例數達500例時,隔日即啟動健保陽性個案自動通報機制(詳如附件),該機制業於本(111)年4月8日開始執行,並請注意下列事項:
(一)為避免重複通報,請醫療院所通報前先至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查看通報資料,如無通報紀錄再行通報;另對於已透過上述機制自動產生之通報單,請於24小時內補正通報資料,同一個案請勿再次通報。
(二)具電子病歷自動通報功能(EMR)之醫院,不適用此機制,請維持透過EMR通報。
(三)醫院採NIDRS網頁通報者,請多加使用「批次匯入通報單」功能。
(四)基層診所請多鼓勵使用健保網域(VPN)免帳號通報頁面(https://10.241.219.39/vpn_login)通報,如具NIDRS帳號診所請多加使用「批次匯入通報單」功能。
四、單日COVID-19通報個案數達1,800例時,隔日將啟動通報單必填欄位縮減機制:
(一)必填欄位將由現行22項減至13項,僅需填寫「診斷醫師」、「身分證統一編號/外來人口之居留證統一證號、護照號碼」、「個案姓名」、「性別」、「出生日期」、「居住縣市」、「鄉鎮市區」、「聯絡電話(公司或個人住家)」、「個案是否死亡」、「有無症狀」、「旅遊史」、「抗原快篩結果」、「核酸檢測(PCR)結果」即可完成通報。
(二)為減少醫療院所蒐集整理通報資料時間,請利用病歷現有資料進行通報,非必填欄位無需整補。
五、有關「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規模疫情時通報作業調整方案」相關教材,已置於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s://www.cdc.gov.tw/)/應用專區/通報/新版傳染病通報系統(NIDRS)/「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大規模疫情時通報作業調整方案」項下,請自行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