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指揮中心修訂之「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力短缺之應變處置建議」適用對象及檢驗方式
日期:2022-05-03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1年5月3日中市衛疾字第1110051413號函。
二、檢送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以下稱指揮中心)修訂之「因應COVID-19疫情醫療照護工作人力短缺之應變處置建議」適用對象及檢驗方式。(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