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關衛生福利部「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一案
日期:2021-07-3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0年7月26日中市衛醫字第1100087196號函。
二、本部「醫事人員COVID-19心理健康支持方案」實施至111年7月5日止,請醫療機構、心理治療所及心理諮商所參與本方案。
三; 檢送旨揭方案常見問答、醫事人員使用服務流程圖及行政流程圖各1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