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嚴重特殊呼吸道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知」
日期:2021-06-18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6月9日全醫聯字第1100000714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特約醫事服務機構因COVID-19(嚴重特殊呼吸道傳染性肺炎)疫情提供保險對象居家醫療作業須知」(如附件),並自公告日起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