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及通報個案處理流程
日期:2020-04-14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9年4月8日中市衛疾字第1090034547號函。
二、為加強COVID-19(武漢肺炎)監測,再次修訂「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病例定義,請醫療院所加強疑似個案之通報及採檢。(詳附件一及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