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COVID-19 (武漢疫情)相關資訊

為中國大陸河南省及浙江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並因應新加坡及泰國之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上升,請院(所)加強通報及採檢

日期:2020-02-26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9年2月18日中市衛疾字第1090015263號函。

 二、為中國大陸河南省及浙江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並因應新加坡及泰國之武漢肺炎(COVID-19)疫情上升,請院(所)加強通報及採檢。

 三、由於中國大陸河南省及浙江省之武漢肺炎個案數均已超過千例,且當地已出現不易控制之社區傳播,自本(109)年2月15日起將該兩省列入一級流行地區,並修訂病例定義,將流行病學條件(一)之一級流行地區擴大至河南省及浙江省,請提醒臨床醫師保持警覺,對符合臨床病例定義之求診病患務必詢問病患旅遊史、職業別、接觸史與群聚情形(TOCC),如符合通報條件,應依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通報及採檢,並落實相關感染管制與個人防護措施。

 四、鑒於新加坡及泰國之武漢肺炎個案持續增加,且已出現第三波感染,為加強監測,俾及早防堵境外移入個案可能造成之後續傳播,請貴院(所)針對14天內有新加坡或泰國旅遊史,且有發燒或呼吸道症狀之病人,進行下列事項:

(一)比照居家檢疫出現症狀者,進行一次咽喉擦拭液採檢,並至法定傳染病通報系統之通報疾病「其他」項下「居家檢疫有症狀者送驗入口」進行通報送驗,同時填寫「旅遊史」之「旅遊國家」。
(二)給予病人適當衛教,請其返家等待檢驗結果,並通知衛生局/所,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請個案自主健康管理,並於接獲通知檢驗結果前,留在家中,不可外出。
惟如個案疑似或診斷為肺炎,則可安排住院等待檢驗結果,依其病情施行必要處置,並採取適當感染管制及防護措施。另衛生局確實掌握旨揭對象於通報採檢後之檢驗結果,於接獲醫院通知後請衛生所儘速開立自主健康管理通知書予個案,並於自主健康管理結束時,確認其健康狀況。
(三)檢驗結果如為2019-nCoV陽性,則進行法傳通報,並依通報個案處理流程進行處置,如為陰性,除非自主健康管理期間症狀惡化,無須再進行二採。
 
 五、「嚴重特殊傳染性肺炎」之相關防疫措施將隨時依防疫需求更新並公布於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