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7年1月1日起,「1歲以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由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
日期:2018-01-08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6年12月18日全醫聯字第1060001878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函,自107年1月1日起,該署補助醫療院所「1歲以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之費用申報及核付作業將委由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
三、旨揭計畫業經行政院核定自本(106)年1月1日起開始實施,凡預防接種合約院所及衛生所為兒童接種1歲以下(含)應接種之常規疫苗,每一診次由該署補助接種處置費100元。現階段係由該署依院所匯入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之接種資料核算各院所之接種診次及補助金額,再送請中央健康保險署代為撥款。
四、為使疫苗接種處置費之補助作業一致,1歲以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之申報及核付方式,自107年1月1日起,將比照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由各醫療院所併每月醫療費用向中央健康保險署申報。至本年第3、第4季1歲以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仍循現行模式辦理。
五、有關107年1月起請中央健康保險署代辦「補助1歲以下兒童常規疫苗接種處置費」之申報及核付作業規範,該署業於本年9月11日以衛授疾字第1060300938號函週知全國各公、私立醫院及地方政府衛生局。隨函再次檢附前揭作業規範,以利院所順利申報費用。
六、另請各醫療院所仍應將預防接種資料上傳/匯入該署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確保兒童預防接種紀錄之正確完整,並利後續接種資料之比對審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