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公佈欄

重要疾病兒童之轉介追蹤

日期:2017-09-26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6年9月19日中市衛保字第1060094325號函。

 二、為鼓勵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院所及醫師,於提供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時發現重要疾病(如: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膽道閉鎖、隱睪症或髖關節發育不良等疾病)兒童之轉介追蹤,105年版「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內訂有前述轉介之申請費用說明(於105年注意事項兒童預防保健服務補助金額之備註)。惟國民健康署於106年4月18日「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公告修正時,因考量前項費用之審核及撥付,係由該署審查,未含在委託健保署辦理代支代付項目中,故將前述轉介確診費項目自該注意事項刪除。

 三、為持續鼓勵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院所及醫師辦理疑似個案轉介,爰公告旨揭作業。請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之醫事服務機構依此申報作業辦理,相關內容及附表已登載於國民健康署網站之健康主題/全人健康/嬰幼兒與兒童健康/兒童健康/主題文章(http://www.hpa.gov.tw)供下載查詢。

 四、醫事服務機構於本申報作業公告前,依105年「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所申領之重要疾病轉介確診費,國民健康署亦受理之。

 五、另國民健康署前以100年4月20日國健婦字第1000400761號函修正之「兒童發展篩檢轉介確診作業說明」,同步停止適用。
 六、如有疑義,請洽國民健康署業務窗口:(02)2522-0655朱小姐;(02)2522-0658李先生;如有系統登入問題,請洽委託之資拓宏宇國際股份有限公司楊小姐(聯絡電話:02-22536388分機1205;客服信箱:chp@ms2.iisigroup.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