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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註銷「 "倍思康"彩色軟性隱形眼鏡」等4張醫療器材許可證

日期:2017-08-25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6年8月23日中市衛食字第1060082986號函。

二、有關護目眼鏡有限公司持有之「 "倍思康"彩色軟性隱形眼鏡」等4張醫療器材許可證業經衛生福利部公告註銷,惠請所屬會員知悉配合藥事法辦理。
三、註銷許可證如下(共4件):
(一)衛署醫器輸字第017707號「 "倍思康"彩色軟性隱形眼鏡」
(二)衛署醫器輸字第021879號「 "倍思康"彩色軟性隱形眼鏡」
(三)衛署醫器輸字第021911號「 "倍思康"彩色軟性隱形眼鏡」
(四)衛署醫器輸字第021914號「 "倍思康"彩色軟性隱形眼鏡」
四、旨揭醫療器材許可證因屆期未申請展延而註銷,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06年8月16日以衛授食字第1061606342號公告註銷。
五、為確保民眾之消費權益,惠請所屬會員該市售品依藥事法第80條及同法施行細則第37條規定辦理,配合業者辦理回收驗章事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