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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醫事機構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預防性投藥服務規範」

日期:2017-06-27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6年6月19日中市衛疾字第1060059127號函

 二、函轉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強化愛滋預防工作,制定「醫事機構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預防性投藥服務規範」(附件1)

 三、為確保醫事機構執行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預防性投藥之服務品質,並強化愛滋病毒感染之預防工作,特依據人類免疫缺乏病毒傳染防治及感染者權益保障條例第六條前段規定訂定本規範。

 四、囿於部份高風險行為者感染愛滋病毒的速度仍持續上升,且並非每個人都可以持續使用保險套或自主選擇性伴侶來預防感染。因此,針對高風險行為者之需求,尤其是對於無法一直使用保險套的高風險行為者,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 P r e - e x p o s u r e Prophylaxis, PrEP)經研究證實,同時與現行的各項愛滋預防措施相結合,包括保險套使用、性病治療、減害計畫、感染者治療等,確實能避免愛滋新感染個案的發生。

 五、為強化愛滋預防工作,擴大服務基值,鼓勵貴單位加入預防性投藥行列:

(一)具有熱心推動公共衛生服務之醫事機構與醫師,可加入辦理愛滋病毒感染之篩檢與提供預防性投藥服務之行列。
(二)醫事機構開辦前,請函送「人類免疫缺乏病毒預防性投藥服務通知」(附件2),連同醫師及相關服務人員完成愛滋病毒預防性投藥相關繼續教育達2小時以上之證明文件影本至本局,並副知疾病管制署。停止服務時,亦請將停止提供服務之項目(附件2)函知本局,並副知疾病管制署。
六、旨揭服務規範可逕至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http://www.cdc.gov.tw)/專業版/傳染病介紹/第三類法定傳染病/人類免疫缺乏病毒感染/治療照護/愛滋病預防性投藥/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項下,下載運用。
七、另為普及醫事機構人員等均能接受到預防性投藥之相關繼續教育訓練,疾病管制署刻正規劃於「e等公務園學習平臺」開辦「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與「暴露愛滋病毒後預防性投藥」之線上數位學習課程,俟旨揭課程於該平臺正式上架後,疾病管制署再另行文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