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執行醫令代碼01024C等131項應填報「執行時間-起 」及「執行時間-迄」欄位,醫令代碼18005B等35項應填報「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

日期:2017-05-25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6年5月16日全醫聯字第1060000770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自106年7月(含;費用年月)起,執行醫令代碼01024C等131項應填報「執行時間-起」及「執行時間-迄」欄位,醫令代碼18005B等35項應填報「執行醫事人員代號」欄位,未依前述規定者,不予受理費用申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