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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介苗接種部位局部膿瘍之臨床處置建議一案

日期:2017-05-10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6年5月2日中市衛疾字第1060041297號

 二、有關卡介苗接種部位局部膿瘍之臨床處置建議一案

 三、近來發現部分嬰幼兒在接種卡介苗3個月後,膿瘍未自動癒合結痂,為使基層臨床醫師、公共衛生人員及家長獲致適切之評估及處置方式,經衛生局轉知本市各卡介苗接種服務院所於接種時加強不良反應衛教、卡介苗接種部位局部膿瘍之臨床處置建議及於其他常規疫苗接種時協助評估卡介苗接種部位後續狀況等事項。

 四、茲因嬰幼兒如有旨揭不良反應,家長未必攜至原接種醫療院所評估與處置,特再續函提供「卡介苗接種部位局部膿瘍之臨床處置建議」,請貴院(所轉知所屬相關臨床醫師參考,以便遇有此類嬰幼兒時得以給予適切之處置,避免採用手術切除。

 五、可自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全球資訊網(路徑:首頁>傳染病介紹>空氣或飛沫傳染>結核病)下載運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