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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6年度運用社會福利基金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補助項目及基準」

日期:2017-02-21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6年1月17日全醫聯字第1060000121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函檢送「106年度運用社會福利基金辦理長照十年計畫2.0補助項目及基準」,並自106年1月1日生效

 三、旨揭補助項目及基準已公布於該部社會及家庭署網站(http://www.sfaa.gov.tw/SFAA/)主題專區老人福利/檔案下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