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反醫療暴力聯合記者會新聞稿
日期:2016-07-14
新 聞 稿
目前醫療法106條3項,處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30萬元以下之罰金。雖有刑責,幾乎都不會判,沒有遏阻作用,形同虛設!
急診及所有對執業醫護人員任何形式的暴力行為,不僅危害醫事人員身心安全,更妨害危急全體病人的就醫權益。
1 )大台中醫師,護理師及醫藥相關公會即日起與醫事法學會成立合作平台,一有醫事人員在執業時受到暴力傷害,言語恐嚇,性騷擾者,立即代為委託律師提出訴訟,絕不姑息,防止「其他人士」介入吃案。也不要讓被害的醫事人員非但無助,還得承受另一種壓力,讓施暴者接受應有的法律制裁
2)急診室設警民連線,有暴力事件 時,警方或保安大隊迅速介入
3 )重度級急救責任醫院得申請駐警
4 )修法將急診暴力事件視為公共危險罪,加重其行,並依現行犯處理立即逮捕拘禁
5)目前對醫院暴力犯行僅依刑法告訴乃論罪、施以3至5萬元罰鍰等,不足以遏止對醫護人員施暴之犯行,籲請立法院盡速通過將醫院暴力行為由告訴乃論改列公訴罪並加重刑責之修法。以提供醫療專業人員安全、安心的工作環境,並保障良好的就醫環境。
大臺中醫師公會
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光田醫療社團法人光田綜合醫院
臺中市政府衛生局
台中市醫事法學會
中華民國護理師護士公會全國聯合會
臺中市大臺中護理師護士公會
中華民國醫事檢驗師公會全國聯合會
~~聯合記者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