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公佈欄

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105年5月1日生效

日期:2016-04-27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5年4月19日全醫聯字第1050000626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修正「醫事服務機構辦理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並自105年5月1日生效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