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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醫療藥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將於105年4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案

日期:2016-03-03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5年2月23日全醫聯字第1050000264號

 二、有關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收載之部分產品,因醫療藥材許可證有效期限屆滿,將於105年4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案,詳如附件公文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