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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佈欄
衛福部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
日期:2026-07-09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5年7月2日全醫聯字第1150000777號函。
主旨:轉知「全民健康保險醫療服務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部分診療項目,業經衛生福利部於115年6月30日以衛部保字第1150126750號令修正發布,自115年8月1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5年6月30日衛部保字第1150126750C號函辦理。
二、本次修訂重點為第二部西醫第一章基本診療第一節門診診察費:修正西醫基層診所門診診察費之合理量計算規定(詳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