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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灣兒科醫學會辦理 「115年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醫師教育訓練」
日期:2026-06-03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5年5月19日中市衛保字第1150057156號函。
主旨:有關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委託臺灣兒科醫學會辦理「115年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醫師教育訓練」,詳如說明段,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5 年5月13日國健婦字第1150461485號函辦理。
二、為促進兒童健康,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下稱國健署)為與時俱進及考量兒童健康需求的多元化,於今(115)年7月1日將推動「精進兒童預防保健服務方案」之包裹式補助服務,將服務時程由原本7次增加為9次,包含完成兒童健康檢查、衛教指導及資料上傳等,並將視力及眼位、聽力及口腔相關項目整併納入健康檢查之重要提醒注意事項。
三、為配合前揭方案補助服務方式之調整,屆時執行兒童預防保健服務之醫師須同時具備兒童衛教指導服務醫師資格。另有關醫療院所於114年曾申報兒童預防保健服務執行兒童健康檢查,但迄今未具兒童衛教指導資格醫師名單,衛生局前於115年4月7日以中市衛保字第1150037306號函知(諒達)。
四、檢附旨案報名表1份,場次分述如下:
(一)實體場次:
1、北區:
(1)時間:115年6月7日上午及同年7月5日下午。
(2)地點:集思交通部國際會議中心。
2、中區:
(1)時間:115年6月6日下午及同年7月19日下午。
(2)地點:集思新烏日會議中心。
3、南區:
(1)時間:115年7月26日下午。
(2)地點:高醫附設中和紀念醫院。
(二)視訊場次:115年6月6日下午、115年6月7日上午及同年7月5日下午。
五、本教育訓練以未參加過相關課程之兒科、家醫科及通過衛生福利部委託「優化兒童醫療照護計畫協調管理中心」辦理「幼兒專責醫師教育訓練課程」並取得證明之幼兒專責醫師優先參加(尚未取得過本課程及格證明者,限參加實地課程)。
六、如有其他相關問題,請洽社團法人臺灣兒科醫學會王小姐(電話:02-23516446),或國健署婦幼健康組承辦人陳小姐(電話:02-252206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