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有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
日期:2015-12-23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4年12月18日中市衛保字第1040121707號函
二、為加強掌握遲緩兒童0-6歲黃金療育期,惠請所屬會員如有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請協助通報至本市兒童發展通報中心
三、另依據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第32條:「各類社會福利、教育及醫療機構,發現有疑似發展遲緩遲緩兒童,應通報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辦理。
四、惠請所屬小兒科、家醫科會員如有發現疑似發展遲緩兒童,請協助通報至本市兒童發展通報中心,電話:04-220836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