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升專業的學術研討
資訊豐富的交流平台
公佈欄
檢送疾管署更新之「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處置費申報作業及「校園接種處置費申請SOP與QA」各1份
日期:2025-11-05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4年10月7日全醫聯字第1140001330號函。
主旨:檢送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更新版「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行政協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辦理『114年度流感疫苗接種計畫』之接種處置費申報及核付作業」,以及「校園場域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申請/註記SOP及相關QA」各1份,請查照。
說明:
一、依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10月1日疾管新字第1140400556號函副本辦理。
二、旨揭重點略以:
(一)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4年9月23日疾管新字第1140400729號函已檢送各縣市政府衛生局,關於校園場域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申請/註記SOP及相關QA。
(二)本案前就114年校園場域接種之公費流感疫苗對象,請合約院所運用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下稱NIIS)3.3.1(同14.2功能)或離線版(V2.2.10)登錄並選擇註記「校園接種」後上傳至NIIS,以利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據以核付接種處置費。惟近期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陸續接獲醫院反映,建議疾病管制署新增HIS API註記「校園接種」功能以提升行政效率,經疾病管制署評估所提建議亦能確保接種資料品質,爰請NIIS廠商於HIS API新增處置費註記欄位上傳功能,並更新規格文件(下載網址:https://reurl.cc/rYG3jy),以及「校園場域流感疫苗接種處置費申請/註記SOP及相關QA」。合約院所可視實務需求,擇一方式進行校園接種處置費註記及接種資料上傳作業。
(三)針對校園場域之公費流感疫苗對象,該署將依NIIS之接種資料「校園接種註記」、「公費疫苗批號」、「重複接種」、「合約狀態」、「停權區間」等條件進行檢核,並批次送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核付接種處置費,故請合約院所務必確認上傳接種資料之正確性,避免影響NIIS接種資料品質及接種處置費核付結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