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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民健康署已全面換發新式「油症患者就診卡」

日期:2015-08-14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04.08.10中市衛保字第1040074163號函

 二、轉知國民健康署已全面換發新式「油症患者就診卡」,惠請所屬人員及會員依規辦理

 三、「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條例」於104年2月4日奉總統令公布施行,政府提供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之對象及補助內容如下:

(一)就醫補助身分之依據:
1、國健署業於104年6月18日函送各縣市衛生局協助換發新式「油症患者就診卡」,凡持「油症患者就診卡」含新卡或舊卡(原紙卡)之民眾。
2、或持「健保卡已註記油症身分」之民眾(健保卡優免部分負擔之認定須同時使用醫事卡及民眾健保卡讀取油症患者身分,批價收費端方能提供免部分負擔之優惠)。
(二)對象:
1、第1代油症患者,指具下列情形之一者:
(1)民國68年12月31日前出生,已由中央主管機關列冊,或經審查確認。
(2)民國69年1月1日至69年12月31日出生,其生母為第1代油症患者,或經審查確認。
2、第2代油症患者:指民國70年1月1日後出生,且其生母為第1代油症患者。
(三)補助優免「不分科別」全民健康保險之部分負擔醫療費用:
1、第1代及第2代油症患者:門診、急診。
2、第1代油症患者:住院。
 
 四、檢附「油症患者就醫注意事項」(如附件),請各醫療院所協助加強對所屬醫師及批價行政人員宣導,協助油症患者順利就醫。
 
 五、詳細資訊業已置放於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之「一般民眾/健保醫療服務/油症患者就醫須知」或「醫事機構/醫療費用支付/醫療費用申報規定/行政協助業務相關規定,或請於「國民健康署網頁/健康主題/健康城市及場域/特殊健康危害/其他子主題/油症患者健康照護服務宣導專區」項下查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