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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之附件一、二及三(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品質保證保留款獎勵指標項目表)」,並自公告日起生效

日期:2025-01-07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12月26日全醫聯字第1130001612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下稱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醫院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實施方案之附件一、二及三(醫學中心/區域醫院/地區醫院品質保證保留款獎勵指標項目表)」,並自公告日起生效,請查照。
 
說明:依據健保署113年12月19日健保醫字第1130666048號公告副本(附件)辦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