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診所/衛生所糖尿病預防之評核與獎勵活動

日期:2024-08-21

 

 診所/衛生所糖尿病預防之評核與獎勵活動

※申請資格及附件 
一、申請資格:需為糖尿病共照網且有加入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之診所或衛生所。 
(一)需參加全民健康保險糖尿病醫療給付改善方案。 
(二)需加入代謝症候群防治計畫。
※申請期限及繳件: 
(一)請申請診所/衛生所先進行自我評核,並檢具相關佐證資料,印製成冊一式二份及電子檔1份一併繳交辦理,所送之資料一經投遞不予退還。 
(二)自公告日起至113年9月5日前,檢附相關書面文件,寄達台灣基層糖尿病協會(地址:545南投縣埔里鎮南昌街221號,陳宏麟診所林小姐收;封面請註明「診所/衛生所糖尿病預防之評核與獎勵活動」,逾期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