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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有撥配家用COVID-19抗原快速篩檢試劑(下稱家 用快篩試劑)需求
日期:2024-04-10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3月29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401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為因應近期國內COVID-19疫情傳播風險持續及發揮物資最大效益,請惠予協助轉知所屬會員,如有撥配家用COVID-19抗原快速篩檢試劑(下稱家用快篩試劑)需求,請依說明段辦理,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3年3月28日疾管新字第1130400231號函辦理。
三、本次撥配之家用快篩試劑,效期介於113年4月至9月,將以先進先出及完整箱配送原則計算配送數量,倘獲配之家用快篩試劑效期為113年6月以前,為發揮物資最大效益,請優先使用。
四、本撥配為短期非常態之釋出,至配送量用罄為止。各單位所屬人員之防護需要與防疫準備,後續仍請自行妥為規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