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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約醫事檢驗機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第一階段檢驗檢查服務及B、C型肝炎檢驗(查)之轉(代)檢及申報費用規定事宜
日期:2024-02-29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3年2月15日全醫聯字第1130000154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函知特約醫事檢驗機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第一階段檢驗檢查服務及B、C型肝炎檢驗(查)之轉(代)檢及申報費用規定事宜,請查照並轉知會員。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113年2月1日國健慢病字第1120660965號函辦理。
二、依「醫事服務機構辦理於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附表七之一「執行成人預防保健服務之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資格及執行人員資格」之「一、申請辦理成人預防保健服務者」之(四)規定:「(四)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第一階段檢驗檢查服務,除特約醫院、診所提供外,亦可由符合受檢資格之服務對象,選擇由特約醫事檢驗機構依雙軌作業方式辦理。特約醫事檢驗機構依此方式提供服務對象第一階段檢驗檢查服務,應先向健保署提出成人預防保健服務項目之申請。」及附表七之三「 成人預防保健服務對象資格查核、表單填寫與保存」之「服務對象資格查核」類之內容
一規定:「一、提供服務前,應先檢視健保卡及內部相關紀錄表單,並利用健康署指定之平台查證,確認服務對象符合成人預防保健服務注意事項之補助資格,始得提供服務。如查有重複提供服務且可歸責於特約醫事服務機構者,本部得不予核付費用。」
三、續上述,特約醫事檢驗機構為執行成健雙軌作業辦理第一階服務,依規範提供服務前,應先檢視健保卡,並利用國民健康署指定之平台查證,確認服務對象符合補助資格,始得提供服務及申報第一階段檢驗檢查費用。綜上,得申報成健服務第一階段檢驗檢查服務費用者為特約醫院、診所及已向健保申辦雙軌服務之醫事檢驗機構。
四、倘特約醫事檢驗所(放射所)為接受特約醫院、診所委託轉(代)檢及申報,乃依雙方契約書簽訂之甲乙雙方合意權責劃分行代檢、申報,依附表七之一(五)規定,成人預防保健服務第一階段檢驗費用倘委由醫事檢驗機構申報者,診所及檢驗所雙方須明定申報方檢驗(查)結果檔上傳、補正及申復等行政細則權責,未依規定導致被核扣第一階段檢驗(查)服務費用時,國民健康署將核扣申報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