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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111年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作業 案
日期:2023-08-16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7月21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971號函。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7月27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999號函。
(112年7月21日) 主旨:轉知有關111年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作業案,請查照。
說明:依據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7月17日健保醫字第1120663032號函(如附件)辦理。
(112年7月27日) 主旨:轉知中央健康保險署更正「111年西醫基層總額品質保證保留款」核發結果,請查照。
說明:
一、依中央健康保險署112年7月21日健保醫字第1120663102號函(如附件)辦理。
二、更正旨揭保留款各分區業務組「核發品質保證保留款之金額」欄位(臺北64,840,771元、北區28,551,153元、中區49,917,528元、南區34,622,315元、高屏42,261,569元、東區5,320,164元、總計225,513,500元。),每家醫療院所計算核發金額採四捨五入方式,因此預算數與實際核發數有差距,實際核發225,513,500元,與預算(225,511,861元)相較差異1,639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