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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2年度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申請作業須知1份

日期:2023-07-20

 

 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2年7月14日中市衛醫字第11200886641號函。

主旨:檢送本局公告「112年度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申請作業須知1份,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知及踴躍申請,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112年3月27日衛部醫字第1121661201號函及本局112年度幼兒專責醫師制度計畫辦理。

二、合約資格:
(一)本市領有開業執照之兒科及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執業之醫療機構,參加本計畫之院所也應同時具有衛生福利部國民健康署兒童預防保健特約院所及疾病管制署預防接種合約院所資格。
(二)位於兒科/家庭醫學科專科醫師缺乏地區之衛生所(限本市石岡區、和平區(含梨山衛生所)、外埔區、大安區及新社區衛生所),得免具備「國民健康署兒童預防保健特約院所」及「疾病管制署預防接種合約醫療機構」資格。

三、契約期間:
(一)110-111年度已與本局簽訂合作契約之醫療機構:追溯自111年10月1日起至112年12月31止。
(二)新加入院所:自本局核定日起至112年12月31日止。

四、加入計畫之院所專責醫師需配合執行計畫如下:
(一)依衛生福利部旨揭計畫需求說明書,及配合本局112年度旨揭計畫執行及進行0-3歲幼兒收案、個案管理及結案。
(二)收案對象來源包含:
1、「指定收案」:由本局媒合分派,包括:國健署「周產期高風險孕產婦(兒)追蹤關懷計畫」、低(含極低)體重出生兒之個案或或發展遲緩、高風險家庭、兒虐、新生兒延長性黃疸之個案。
2、「自行收案」:各醫療機構於門診時,凡符合資格且尚未參與本計畫之就診幼兒,自行收案。
(三)結案時機:個案屆滿3歲、更換院所或更換主責醫師或退出本計畫。
(四)個案管理工作:
1、兒童預防保健:提升預防保健利用率,需將檢查結果上傳至「婦幼健康管理整合系統」。
2、兒童預防接種:落實各項預防接種,及其追蹤及管理,需將接種結果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
3、膽道閉鎖(大便卡)篩檢確認及登錄:執行大便卡篩檢,需將篩檢結果上傳至「全國性預防接種資訊管理系統」(NIIS)。4、牙齒塗氟轉介:協助完成牙齒塗氟,如轉介、追蹤。
5、居家訪視:由醫師評估需求,得配合個案狀況調整,並由醫師執行居家訪視,必要時得協同衛政或社政單位人員陪同執行,最多2次。
6、通報轉介:落實特殊醫療及社福需求之通報、轉介,例如發展遲緩、高風險家庭、兒虐、新生兒延長性黃疸等個案。
7、衛生教育與健康促進:
(1)計畫期程內應舉辦實體/線上面授,以個案管理方式及多元方式宣導醫療、健康照護知識,提升照顧者的健康知能。前3場以下列主題為優先,包含嬰幼兒營養、兒童成長與發展、疫苗接種、意外事故防治、親子共讀、視力保健及乳牙保健。
(2)實體衛教每場至少10人參與(偏鄉地區不限),播放影片或以其他數位形式辦理衛教者,每場至少30分鐘,每位醫師10場次上限。
8、個案資料建檔、紙本留存並上傳至「幼兒專責醫師個案管理資訊系統」完成收案。
9、112年度旨揭計畫申請日期自公告日起至112年7月31日止,經本局審查資格符合後,將與該院所締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