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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強化本市登革熱監控量能,臺中市NS1合約院所快篩/採檢費/通過」請於每月10日前向衛生所申請核銷

日期:2023-07-14

 

 主旨:為強化本市登革熱監控量能,請貴院加強疑似登革熱個案NS1抗原快篩採檢/通報,並於每月10日前檢據向轄區衛生所申請「臺中市NS1合約院所快篩採檢費」核銷,請依說明段辦理,請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以下稱疾病管制署)2023登革熱/ 屈公病防治工作指引及本局「臺中市NS1合約院所快篩採檢費核撥方案」(如附件)辦理。

二、為強化本市登革熱監控量能,早期發現早期診斷,本局規劃「臺中市NS1合約院所快篩採檢費核撥方案」以阻斷本土登革熱疫情,及早發現社區中的潛藏個案,以達到疫情監控及防治。

三、經費核撥方式:

()NS1快篩及血清採檢費用,每一案為新台幣50元整。

()貴院於執行後列冊,並檢據相關資料於每月10日前將核銷清冊送衛生所(詳見核撥方案)

()轄區衛生所審查後按月函送本局辦理經費核銷。

四、請貴院踴躍洽所在地衛生所,加入本市NS1合約院所,如經臨床評估發現有登革熱疫區活動史,出現疑似登革熱症狀,或符合疾病管制署登革熱通報定義時,請惠予加強採檢,不論檢驗結果皆應於24小時內完成法定傳染病通報,以利及早防治,共同維護民眾健康。

五、副本抄送本市醫師公會及診所協會,請惠予轉知所屬會員踴躍洽轄區衛生所辦理NS1快篩合約;另請本市各區衛生所依說明三規劃於每月15日前將審查完畢之院所核銷清冊,按月函送本局辦理經費核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