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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特約醫療院所購藥價高於健保支付價格乙案
日期:2015-02-04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04年1月28日全醫聯字第1040000125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函知有關特約醫療院所購藥價高於健保支付價格乙案,惠請會員依附件格式提供相關資訊及購買憑證影本,逕自提報中央健康保險署辦理並副知全聯會。
三、全聯會業於103年12月11日以全醫聯字第1030004712號函送各縣市醫師公會提供基層院所「購藥價高於健保支付價格」之藥品品項資料(諒達),惟該署依前揭函復須以附件格式提供相關資訊及購買憑證影本。
四、爰此,惠請由院所自行提報予中央健保署並副知全聯會辦理,無任感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