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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日期:2023-03-20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3月14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340號函。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112年2月17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195號公告修正既有功能類別特材「”信迪思”進階型股骨近端髓內釘系統-長髓內釘刀片組」等4品項之支付標準暨其給付規定。

二、112年2月17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246號公告暫予支付自付差額特殊材料「”信迪思”骨科增強用骨水泥」暨給付規定。

三、112年2月21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232號公告全民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1年12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本署將自112年4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56項),許可證品項明細表已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相關法規與規範/許可證效期處理/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取消健保給付相關函文及品項/112/醫療器材許可證逾期將於112年4月1日取消健保給付特材品項表。

四、112年3月6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670438號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開放性動脈導管關閉器」給付規定。

五、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前揭規定異動公告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