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最新訊息 > 公佈欄

中央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孕產婦全程照護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自一百一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

日期:2023-02-16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2月8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145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公告修訂「全民健康保險孕產婦全程照護醫療給付改善方案」,自一百一十二年一月一日生效,請 查照。

說明:
一、依中央健保署112年2月3日健保醫字第1120101552號公告副本辦理(附件)。

二、本次公告修訂產前檢查為11次;惟因早產等因素之產前檢查為9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