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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日期:2023-02-07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2年2月1日全醫聯字第1120000111號函。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112年1月9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639A號函知有關111年度特材價量調查之支付點數調整結果一案,詳如「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之核價類別處理方式彙總表」及「111年度全民健康保險特材支付點數調整明細表」(已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特材價量調查及無申報量處理/特殊材料價量調查/特殊材料價量調查品項及支付點數調整結果/111年),調整結果將自112年2月1日生效實施。

二、112年1月9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639號公告111年度特殊材料價量調查結果之支付點數調整事宜。

三、112年1月13日以健保審字第1120050132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柯惠”智雅縫合系統-縫合器」共1項暨其給付規定。

四、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前揭規定異動公告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