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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日期:2023-01-04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12月22日全醫聯字第1110002359號函。

主旨: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說明,請 查照。

說明:
一、111年12月8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398號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冠狀動脈血管支架CORONARY STENT」、「冠狀動脈包覆支架CORONARY STENT GRAFT」、「頸動脈支架CAROTID STENT」給付規定。

二、111年12月8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407號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226項,異動情形明細表已置於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健保服務/健保藥品與特材/健保特殊材料/健保特材品項查詢/公告特材品項表/111年。

三、111年12月8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392號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可吸收性栓塞微粒球」給付規定。

四、111年12月9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395號公告修訂既有功能類別特殊材料「膀胱灌注液」給付規定。

五、111年12月12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672396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曲克”經頸穿刺肝進入裝置組」及「”曲克”盧斯經頸靜脈肝穿刺組」共2項暨其給付規定。

六、111年12月14日以健保審字第1110063156號函知有關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經主管機關註銷,該許可證持有者自請刪除給付特材代碼1品項,健保署將自112年2月1日起取消給付,許可證品項明細表可至健保署全球資訊網下載截取。

七、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前揭規定異動公告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