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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度愛滋匿名篩檢服務拓點計畫」

日期:2022-11-03

 

 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11月1日全醫聯字第1110002118號函。

主旨:轉知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2年度愛滋匿名篩檢服務
拓點計畫」,請 查照。
說明:
一、依據衛生福利部疾病管制署111年10月26日疾管慢字第1110300641A號函辦理。
二、欲參與旨揭計畫的醫事機構,疾管署將與其簽訂行政契約方式辦理,相關執行內容與支付費用,詳如附件1行政委託合約書,摘述如下:
(一)提供愛滋匿名快速篩檢及諮詢服務,鼓勵醫事機構以服務感染高風險族群為目標,並加強初篩陽性個案銜接進行確診之連結與時效,依全年新案陽性率支付每篩檢人次費用。其中執行本計畫所需抗原/抗體複合型快速篩檢試劑,由疾管署統一採購後提供。
(二)初/快篩結果為陽性個案,提供衛教諮詢及進行確認檢驗與轉介就醫治療服務。
(三)針對初/快篩陰性且高風險民眾,提供暴露愛滋病毒前預防性投藥(PrEP)諮詢,協助民眾轉介至PrEP服務醫療院所,每案支付200元。
(四)對於有諮詢需求之自我篩檢民眾,主動尋求匿篩醫事機構協助時,提供民眾專業相關諮詢與轉介等服務。如遇疫情因素,影響民眾到院篩檢意願,經疾管署通知,請醫事機構聯繫個案衛教,並提供其E-mail,由疾管署自我篩檢系統寄發自我篩檢電子兌換券,如民眾上網完成自我篩檢試劑領取,可列入篩檢服務人次。另,如有執行愛滋自我篩檢試劑之視訊篩檢服務,亦可列入篩檢服務人次計算。
三、如有意願加入旨揭計畫者,請於本年11月11日前填寫線上Google表單(詳如附件公文),計畫申請之相關問題可連繫當地衛生局,檢附各衛生局聯絡窗口資訊(附件2);計畫由縣市衛生局審查通過後,疾管署依縣市地域特性、資源分布多寡、執行篩檢與轉介服務流程、過往執行成效等綜合評估後,擇優以行政契約辦理旨揭計畫。
四、檢附111年度旨揭計畫參與醫事機構名單(附件3)供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