轉知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5年內不予特約之地址及起迄期間
日期:2022-03-08
一、到期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中華111年2月24日全醫聯字第1110000245號函。
二、轉知中央健康保險部公佈的衛生福利第 5 條不予提供特約之地址及起初期間。(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