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二修正發布
日期:2022-02-15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1月27日全醫聯字第1110000144號函。
二、轉知衛生福利部函知「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第五十一條、第五十二條之二、第五十三條之二,業經該部於中華民國111年1月22日以衛部保字第1101260433號令修正發布,茲檢送發布令影本(含法規命令條文)、修正總說明及修正條文對照表各1份。(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