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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日期:2022-01-28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1年1月22日全醫聯字第1110000116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中央健康保險署111年1月12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61644A號函知有關既有功能特材「壯衛士非動力式環形骨科牽引器及配件(未滅菌):固定桿及結合器」(衛署醫器製壹字第000921號)等3項(特材代碼:FBEF500018D1、FBEF50001ND1、FBEF50013ND1),自即日起刪除特材代碼,取消健保給付。

 四、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附件敬請自行於中央健保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路徑為:首頁>健保法令>最新全民健保法規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