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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並自111年1月1日施行
日期:2021-11-04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0年10月26日中市衛醫字第1100130307號函。
二、函轉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提供保險對象收容於矯正機關者醫療服務計畫」,並自111年1月1日施行。
三、有意願參與旨揭計畫者,請於該公告公布次日起3週內(含例假日)逕向保險人分區業務組提出申請,受理申請截止日為110年11月10日。
四、旨揭計畫內容,請至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nhi.gov.tw)/法規公告項下下載參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