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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 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

日期:2021-07-12

 

 一、依據中華民國醫師公會全國聯合會110年6月28日全醫聯字第1100000793號函。

 二、衛生福利部中央健康保險署公告修正「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特殊材料部分規定,詳如以下說明。

 三、110年5月24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56065號函知健保給付之特殊材料醫療器材許可證有效期限於110年3月31日前屆滿,且經廠商回復不展延許可證者,衛生福利部中央健保署將自110年7月1日起取消給付(共計53項)。

 四、110年5月27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56350A號函知健保已給付之特殊材料「低體溫管理-體外貼片式-30Kg以上」類別品項共1項之健保支付點數調整案。

 五、110年5月31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56566號公告暫予支付特殊材料「”史賽克”溫斯班支架系統」等共4項暨其給付規定。

 六、110年5月31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56261號公告修正保留「”奧沛迪”髓內釘系統-彈性髓內釘」之特材代碼FBN08001004K。

 七、110年6月4日以健保審字第1100035611號公告新增及異動「全民健康保險藥物給付項目及支付標準之特材品項」計183項。

 八、附件頁數過多,為響應節能減碳活動,敬請自行於該署全球資訊網公告擷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