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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藥暑曾認定不以醫療器材列管之產品列表

日期:2021-05-21

 

 一、依據臺中市政府衛生局110年5月10日局授衛食藥字第1100052975號函。

 二、檢送有關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曾認定不以醫療器材列管之產品列表一份(附件)。

 三、旨揭列表之相關產品類別應搭配「功能用途」一齊檢視,非僅以品名逕予認定,另不以醫療器材列管之產品,其品名、說明書或廣告不得宣稱或刊載任何醫療效能。

 四、旨揭列表僅表列相關產品供參,若無法確認產品之屬性,仍須依醫療器材分類分級管理辦法第5條規定,以個案送件向衛生福利部食品藥物管理署申請醫療器材屬性管理查詢判定為準。